清渭楼美术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
美术馆作为艺术展示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致力于收集、保护和展示各类艺术藏品,以丰富观众的艺术体验。为满足广大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的需求,美术馆特制定征集规程,旨在广泛征集丰富多样的艺术品,提升美术馆的藏品品质。
一、职责
1、馆长行使藏品征集的决定权。主管副馆长具体组织实施藏品征集工作,并负责藏品征集的初步鉴定、甄选,确定藏品征集对象。
2、藏品征集典藏部负责博物馆藏品征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
二、制定藏品征集计划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内容设计人员和藏品资料征集员根据我馆的性质特点,根据我馆当前展览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以及征集藏品的来源线索和我馆人力、财力的情况,及时制定科学的藏品征集计划。
三、藏品征集范围
1、绘画作品:包括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等。
2、雕塑作品:包括石雕、木雕、铜雕等。
3、摄影作品:包括黑白摄影、彩色摄影等。
4、手工艺品:包括陶瓷、玻璃艺术品、刺绣等。
5、数字艺术作品:包括数字绘画、数字雕塑等。
6、其他艺术品:包括装置艺术、行为艺术等。
四、藏品征集流程
1、艺术家或艺术爱好者可将征集作品提交至美术馆指定邮箱,或亲自送交美术馆工作人员。
2、提交的作品应附有作品介绍、创作背景、艺术家简介等相关资料。
3、美术馆将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将进入第二轮评审。
4、第二轮评审由美术馆专业团队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艺术家。
5、被选中的作品将由美术馆与艺术家进行详细沟通,确定后续的展示事宜和版权协议。
五、其他事项
1、美术馆将不收取作品提交费用,但不承担作品的运输费用。
2、作品提交后,美术馆将不退还作品,请艺术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品副本。
3、艺术家可随时向美术馆查询作品的征集和收藏情况。
4、提倡和鼓励捐赠,博物馆对捐献藏品者颁发收藏证书,在新闻媒体上宣传、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无偿捐献者,除颁发收藏证书、在新闻媒体上宣传、表扬外,并在展出物件上永久性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