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制定《博物馆法》|国家层面协调文物腾退|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5 10:29 浏览:977次
建议尽快制定《中国博物馆法》
近几十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迅猛发展,其数量、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去博物馆看展览,成为很多国人自觉学习、提高自我文化素养的重要选择。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备案博物馆达5535家,比上年增加181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710家。2019年举办展览2.86万个,接待观众12.27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亿多人次。在博物馆事业日益繁荣的背后,关于博物馆管理的制度建设特别是相关立法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议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博物院首席专家、学者魏学峰本次参会,就带来了这样一份建议:尽快制定《中国博物馆法》,彻底改变目前我国尚无专门性的博物馆法律的现状。魏学峰表示,目前,我国对博物馆行业的实际管理以及博物馆自身开展活动所遵循的行为规范,除了《文物保护法》从馆藏文物保护的角度对博物馆管理有所涉及之外,主要依赖大量的法律位阶较低的相关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如《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等。据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1200多份,直接针对博物馆的规范性文件也多达90多份,如国家文物局的《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考古发掘品管理办法》等。此外,现阶段我国博物馆种类多种多样,除隶属于政府文化文物部门的博物馆外,还有大量博物馆分别隶属于其他政府部门、部队、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等,隶属关系较为复杂。魏学峰认为,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关于博物馆的现有行政法规效力层级过低,而且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还存在博物馆备案、藏品的鉴定评估、法律责任等制度空白,既增加了管理难度,也极易滋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各效力层级间规范性文件的冲突也需要上位法协调。目前,由国务院发布、2015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博物馆条例》是最高效力位阶的博物馆行业法规。在魏学峰看来,“该条例过于简单,法律效力也不足。而且,《博物馆条例》是对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具有管理指导作用,而对非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则没作用。”因此,魏学峰呼吁,尽快制定《中国博物馆法》非常必要,“学术界已经讨论多年,现在我认为时机已经足够成熟。要以法的形式保证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有利于国家对博物馆事业的集中领导。《博物馆法》与《文物保护法》配套,彻底改变我国博物馆基本依靠政策管理的现状格局。”在魏学峰看来,《博物馆法》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施行的有关博物馆内部和外部各种关系行为规则的法律、法令,它以法的形式向人们提供博物馆的模式、管理标准和行为规范,以促进博物馆事业按照科学的规范,以促进博物事业按照科学的规律向前发展。可以说,《博物馆法》是现代博物馆的基石。西方不少国家有《博物馆法》,可以借鉴之优点。尽快制定《博物馆法》,完善中国特色的文化立法体系。魏学峰说,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离不开立法保障,也就离不开公共文化法律体系建设。“我想,在《博物馆法》之后,将来制定《图书馆法》《美术馆法》也都会陆续被提上日程。”
全国政协委员 张树华
建议国家设文物腾退协调委员会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在北京城,有15座王府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但只有1座对公众开放,另外14座被占用。全北京890多处国家、市、区级文保单位中,有八成被各种单位占用,不对公众开放。针对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张树华提出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文物腾退和协调指挥委员会,将文物腾退列入首都核心功能战略进行顶层设计,加大协调力度,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文物建筑腾退方面的法律,解决文物不当占用与腾退的问题。▲张树华委员建议,充分利用军队和北京市级机关搬迁腾退出大量空间的机会,加快历史文保建筑腾退。受访者供图
“作为北京的市民,每天生活和工作在这里,深深感到文保建筑对城市整体形象影响之大。”张树华是民建会员,现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开始关注文保建筑被不当占用的问题。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37号院,是全国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孚王府,也是北京现存最完整、级别最高的王府,占地面积达4.3万平方米。不过,目前孚王府中路院被几家企业占用,东、西院是居民大杂院,住户达330户,文物建筑主体分割严重。孚王府并非孤例。张树华委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北京市文物保护状况并不乐观,不仅城市扩张导致对历史文物的破坏,对一些重要历史文物的不合理占用成为文物修复和保护的难题。历史文物的利用效率很低,全市的国家级、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90多处,真正对外开放的文物景点不足20%,由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不合理占用的高达80%。“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历史文物承载着民族传统和历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张树华委员说,对文物的不合理占用,极大浪费了北京的优秀文化资源,无法有效传承优秀文化传统,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张树华委员说,大量的文物建筑被占用而无法开放,就不能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与此同时,历史文物建筑被不合理占用,往往得不到及时修缮和有效保护,遭到损毁。很多不合理使用的文物建筑,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腾退修缮工作迫在眉睫。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建议采取措施。在2016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文物局原局长孔繁峙曾提交“老城重组应列出‘王府腾退保护’时间表”的提案。张树华委员说,这些被占用的文物建筑,产权往往非常复杂,阻碍了腾退工作的开展。例如,北京市东城区有356处文物建筑,其中央产98处、市产55处、区产120处、军产18处、企业和个人产41处、混合产24处,区属产权仅占33%。另外,还有些文物建筑的产权与使用权分离,更加难以腾退。而在推进文物保护和腾退方面,还面临无法可依和资金缺口等难题。张树华委员了解到,我国还未制定有关文物建筑腾退征收的专门法律法规,对文物建筑占用单位的腾退没有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要求文物建筑占用单位在申请新址建设审批时必须先腾退文物建筑,否则不予审批立项的规定。对不遵守腾退期限的住户,缺乏有力强制措施。法律没有赋予建设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法定责任、标准、程序等规定的缺失,致使现实操作困难。“文物腾退资金缺口巨大而社会资金难进入。”张树华委员说,文物腾退有的涉及居民搬迁,有的涉及企业和军队机构等,需要巨大资金。以京师大学堂为例,腾退居民400户,需资金约19.8亿元。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仅东城区在2020年前计划腾退47处文物建筑,约涉及1993户居民,按户均300万和两套安置房源计算,约需资金59.7亿元。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腾退成本还会成倍增加。因此腾退应越早越好。
“腾退文物建筑,关键是有没有政治意愿和资源。”针对文物建筑因产权复杂而无法协调的难题,张树华委员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文物腾退和协调指挥委员会,从而建立起央地联动的统筹机制,在文物腾退中发挥主导作用。将文物腾退放在首都核心功能战略中进行顶层设计,加大协调力度。尤其是统筹解决好占用重点文物的中央和部队单位腾退问题,进一步明晰文物腾退实施主体、腾退方式、资金来源等事项。张树华委员认为,目前腾退文物有一个好的契机,就是充分利用中央部门、军队和北京市级机关搬迁腾退的大量闲置用房,统筹置换。去年,北京市级机关搬迁到副中心,前段时间中央国家机关也在改组,而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也会腾出一些空间,这些都为腾退文物提供了空间。具体操作层面,张树华委员建议北京市相关部门梳理出文物古建的腾退范围和优先级,以便分步骤、精准地实施腾退。比如,目前北京已经开始推动中轴线申遗,那么涉及范围内的古建就应该优先腾退。张树华委员还建议,尽快制定和完善文物建筑腾退方面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增加对不合理占用文物腾退的相应条款,明确不合理占用的认定标准、腾退法律依据以及各层级政府、产权和管理使用单位对腾退文物的职责,经费预算等,根本上解决文物不当占用与腾退问题。“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法人违法专项整治、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从国家文物局通报的情况看,2017年至2019年,接报各类文物行政违法案件400余起、文物犯罪案件500余起、文物建筑火灾事故 50余起,文物法人违法、文物盗窃盗掘和文物火灾事故依然是威胁文物安全的主要风险。”针对文物安全问题,今年“两会”马萧林将提交《关于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的提案。马萧林介绍,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社会环境影响、文物资源安全特性、防护保障条件不足等各种直接和间接因素。但是,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不难发现,其深层次原因是一些基层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不落实,文物安全工作没有专人负责,导致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防护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应急处置能力差,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安全风险和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导致发生文物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致使文物受到损害。同时,2018年以来各地机构改革中,基层文物保护机构整体被削弱,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更加突显,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更为紧迫。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在环境保护、河湖保护、森林保护和社区管理等领域已广泛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马萧林认为,文物是极其脆弱的珍贵文化资源,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并向社会人公告公示,是体现文物系统担当负责精神,强化基层文博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切实保障文物安全的关键,也是文物保护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举措。为此,马萧林建议,在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在全国推动实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有力的行业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使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职责,切实解决基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明确公告公示范围。将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文物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文物损失的文物安全生产活动场所,纳入公告公示范围。二是明确公告公示内容和方式。公告公示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管理使用单位名称;各类文物、博物馆单位和有关文物安全生产活动场所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姓名、职务、监督联系电话等信息。可采取公示牌等,在出入口等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以方便社会监督。三是明确公告公示的监管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承担着主要的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应当组织指导和监督好本辖区内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确保落实落地。
“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们希望交到更多朋友,统一战线意义愈加重要。能否建立一个专门系统讲述统一战线历史的国家级博物馆?”在沪全国政协委员章义和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这一设想,并撰写了相关议题提案。“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但我发现,统一战线的历史,其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时期发挥的作用,统战系统外知之者不多也不系统,国内尚没有专门以统一战线历史作为展览主题的博物馆类机构。”章义和说。作为历史学教授,他感到设立一个国家级中国统一战线博物馆,可以全面、系统地展现中国统一战线历史、内涵和文化。章义和表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建立统一战线博物馆,通过展示宣传,改变一些统战工作只是作为政策或策略的不全面看法,有利于强化“统一战线是一门专门科学”的科学论断;同时,博物馆组织开展全国性的统一战线资料的全面搜集与系统整理,联合统战理论研究会整合全国统战研究力量,也能推动统战理论和统战文化研究,及时展示统战研究的最新成果;此外,博物馆也能作为统战工作队伍的培养基地,“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统战成就和经验,可以有效提高统战干部对统战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党的统战政策,便于其学习和掌握统战工作规律和统战工作方法,推动统战工作的专业化。”章义和谈到他心中可作为这一博物馆选址地的四个选项:“首选北京。备选城市可考虑上海、广州和重庆这三座城市。”章义和说,重庆在抗战及抗战胜利前后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重要活动场所,是中国民主同盟的诞生地;重庆国共谈判期间,毛泽东与民主人士共商国是,称特园是“民主之家”,且重庆现有中国民主党派历史陈列馆,为各民主党派的教育基地。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建。广州是国共首次合作并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发源地,改革开放以来在促进改革开放、推进和平统一,团结海外力量等各个方面,广州所发挥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而作为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统一战线历史研究者,章义和当然十分希望这一博物馆有朝一日能选址上海,“上海是中国共产党人最早提出统一战线的地方,是多个民主党派的诞生地,统战历史资源十分丰富。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上海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实践地。上海的统战史和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来源:文博圈
编辑:苏梓轩